蘇州市吳中區醫藥行業商會內部合作、優惠制度
作者:來源: 點擊數: 936發布時間:2013年3月28日
(2012年12月21日吳中區醫藥行業商會2012年度年會通過)
為了進一步加強本商會內部的合作交流,使會員企業之間從傳統的“關系合作”走向“制度化合作”,實現我區醫藥企業的共贏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分享銷售渠道。各會員單位在長期的生產、經營過程中,培養了良好的銷售網絡,擁有著優質客戶群。各會員單位要發揮本企業的優勢,取長補短,利用各自的渠道或區域銷售優勢,幫助兄弟會員單位的相關產品開拓新的銷售領域,共同發展。
二、實行價格優惠。本商會內,從事醫藥和醫療器械生產、營銷、批發、貿易的會員單位在對本會從事零售、醫療服務的會員單位在上下游供貨、服務時,實行價格優惠,比對外部客戶優惠5%左右(具體優惠幅度以兄弟會員單位協商為準)。以鼓勵會員企業增進合作,抱團發展。
三、實現科技合作。本商會內,一些技術力量較足的會員單位,利用本企業的人才優勢,通過本企業的技術研發中心,為兄弟會員單位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共同開發新產品;協助兄弟會員單位做好申報專利工作,指導兄弟會員單位申報高新技術產品和高新技術企業,爭取政府優惠政策扶持;幫助兄弟單位實行與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的合作交流。
四、共建管理體系。本商會內,各企業要在自身探索和完善生產和質量管理體系的同時,用本企業積累的經驗,對兄弟單位進行GMP、GSP、電子監管碼、藥品質量風險評估等質量管理體系建設的指導。
五、拓展合作領域。本會各會員企業要充分利用公司自身資源,拓展會員企業之間合作交流項目,增強商會會員企業的合力。例如:可以利用本企業富余產能,承接兄弟會員單位代工產品;對兄弟單位的新產品、新設備進行臨床CRO支持;為兄弟單位提供上市及資金吸引等方面的指導性幫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