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長職責
作者:來源: 點擊數: 925發布時間:2012年7月14日
蘇州市吳中區醫藥行業商會
會 長 職 責
(2009年7月8日吳中區醫藥行業商會一屆三次常務理事會議通過)
會長為商會的法定代表人,其職責是:
一、組織、主持本商會的全面工作。
二、主持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常務理事會議和會長會議。
三、檢查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常務理事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四、代表本商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五、與政府相關部門及友好單位進行聯系和溝通,為商會和會員的發展服務。
六、密切聯系會員,善于團結共事,維護商會形象。
七、積極發展會員,擴大商會覆蓋面。
八、負責會費的使用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