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務理事職責
作者:來源: 點擊數: 421發布時間:2012年7月14日
蘇州市吳中區醫藥行業商會
常 務 理 事 職 責
(2009年7月8日吳中區醫藥行業商會一屆三次常務理事會議通過)
常務理事在會長領導下開展工作,其職責是:
一、協助副會長做好與會員單位的聯系工作。
二、受商會的指派參加政府有關部門或其他社會團體組織召開的各種會議和活動。
三、積極地參與商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做好商會新會員的發展工作。
五、完成商會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