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餐飲服務許可證》應當提交什么材料?
作者:來源: 點擊數: 539發布時間:2012年7月26日
申請《餐飲服務許可證》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書;(二)名稱預先核準證明(已從事其他經營的可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三)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和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業主)的身份證明(復印件),以及不屬于本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情形的說明材料;(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符合本辦法第九條有關條件的材料;(六)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