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和變更《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
作者:來源: 點擊數: 552發布時間:2012年7月26日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局令第9號)第五條和第六條的規定,擬提供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網站,應當在向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級電信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經營許可證或者辦理備案手續之前,按照屬地監督管理的原則,向該網站主辦單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資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本轄區內申請提供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互聯網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核發《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具體辦理流程請登錄我局網站(www.jsfda.gov.cn),進入辦事指南欄目查看。